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下称“《卫健法》”)在历经了漫长的调研、起草、草案出台及四次审议过程后,终于在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自2017年12月22日《卫健法(草案)》首次“亮相“”以来,世健联持续关注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立法进程。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健康则国健康。在6月1日这个特殊寓意的日子,在《卫健法》正式实施的第一时间,我们组织专家从“一个核心、五个亮点、四个着力”三个维度,与各位探讨、分享、解读这部新法。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决胜之年,健康中国在路上,你我同行。
今天,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做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它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它将统领先行十余部专门法律,并引领未来相关立法。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提供框架。未来可以在这个框架和基础上,再制定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完善,甚至还有一些法律空白的部分,也可以在这个框架之下进行填补。
从横向上看,此前我国已出台过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等10余部专门法律,但是一直缺少一部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做出规定的基础性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填补了这一空白。从纵向上看,医疗事业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加强基层、扶危救困是法律起草者的关注焦点。
在该法律中,明确国家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下沉,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关注罕见病患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弱势群体,正是要通过周密的顶层设计,为所有百姓撑起健康“保护伞”,一个都不能少。
我们国家目前现有的法律,诸如执业医师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每一部法都是一个小的领域,而在医疗卫生和健康这样一个大的领域当中,需要有一部基础性的法律,能为所有这些分散的法律提供一个统一的基础,形成一个核心。
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部卫生健康“基本法”看似抽象,其实却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
亮点1
“公益性”原则意义重大
——医卫服务以公民健康为目的
为何要创设卫生健康“基本法”?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形象地用“盖房子”来回答。“这个房子装着所有人的健康需求,如果没有一个框架,只零散地分别建门厅、卧室、厕所等,房子就没有整体性,也就功能不全,不能挡风遮雨。”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就是这个“框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它的出台填补了法律空白,将有利于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
这部法律明确了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多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包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等。它还提出,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和公益性原则。
王晨光说,公益性原则意义重大,也是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这一原则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得出最重要的改革经验,其重要价值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具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以公民健康为目的。
“作为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这个法的很多条文可能还很难适用于具体的诉讼案件,但其实它影响着每一个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制度的建构。”王晨光说,例如像医院如何设立和运行、药如何使用、知情同意如何解释、健康权的内容等实际问题,也就不难找到“答案”。
亮点2
“强基层”方针上升为法律
——人财物都将向基层倾斜
“以基层为重点”是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总方针的一项。“强基层”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说,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未来人财物都将向基层倾斜,以尽快补上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短板”。
在“物”的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秀峰说,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对加强基层,特别是艰苦偏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是一个重大“利好”。
在“人”的方面,这部法律有不少突破性的规定。比如,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要建立乡村医生“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其多渠道补助和养老政策。
亮点3
人民健康优先发展
——首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说,随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宪法保障的公民健康权利,首次有了明确界定和实 施“蓝图”。
据他介绍,这部法律彰显的健康权利包括:健康教育权、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获取健康信息权、获得紧急医疗救助权、参加医疗保险权、医疗服务知情同意权、特殊群体的健康保障权、健康损害赔偿权、参与健康决策权等权利。
如何保障这些健康权利?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秀峰说,这部法律也给出了实施“路径”,那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及其制定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王秀峰说,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对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工程项目进行系统的健康影响评估有了法律依据。从国际经验来看,要实现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没有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是做不到的。
公民健康权,首次有了法律保障。健康评估制度首次被写入法律,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将被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这意味着健康不再是个人的事情,健康事业也不再被局限在卫生健康领域之内。
亮点4
强调“大健康”理念
——国民健康教育制度提上日程
纵观各国卫生健康立法,要解决的都是每个国家和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健康需求,因此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晨光说,我国的卫生健康“基本法”同样体现出对基本国情和现实挑战的考量,强调了“大健康”和“预防为主”的理念。
当前,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让我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变化,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公民健康权益。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设立“健康促进”专章,提出个人、政府、社会的健康防病责任。其中,国民健康教育制度提上日程,包括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发布制度等。
王晨光说,虽然国家和社会应当积极提供健康教育和信息,但公民才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权利人而言,每一个人都需要自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对自身健康负责。
第68条:
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校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第69条 :
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第74条:
国家建立营养状况监测制度,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计划,开展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
第76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从现阶段国情和实际出发,突出可持续、保基本的同时,做到公平可及。
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为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该法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体系、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任务,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强基层”成为此次立法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该法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网底。“这些规定将为基层边远的贫困地区的卫生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基层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密切相关。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
“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立法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的现实需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了促进健康的主要制度,强化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全民健身等内容,注重发挥政府、社会、个人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建设等措施上升为法律,增强制度刚性;加强“三医联动”,形成制度合力。此外,该法还规定,国家推进医疗机构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该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受到尊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搭起卫生健康领域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卫健法》的出台,标志着以“健康中国战略”为顶层设计,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行动纲领,以“健康中国行动”为推进抓手的国民健康保护体系全面形成。健康中国,应该由每一个健康的中国人组成,其中既包括医护人员、医疗卫生医药健康等行业从业人员及法律、信息技术等中介服务机构,亦包括每一位普通的老百姓。每个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得到全面的健康法治体系护佑,才能提升我们这个社会的健康水准,才能支撑起朝气蓬勃的健康中国,才能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下攻坚克难。
健康不仅要靠医疗服务的“小处方”,更要靠社会联动的“大处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无疑从法律的角度,勾勒出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清晰图像,指明了有关各方需要付诸实践的方方面面。让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让健康深入每个人的心灵,我们期待,近14亿人拥有更健康的体魄,支撑起一个充满力量的健康中国。